产业园区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
编号:IDD-359
  • 物业类型
    企业独栋 企业定制 标准化厂房 办公研发
  • 主导产业
    绿色食品,纺织服装,陶瓷建材,轻工业,机械工业,冶金铸造
  • 项目地址 重庆-武隆区-白马镇
招商热线
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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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是2003年3月经市政府批准设立、2006年由国家发改委核准(2006年第 16号公告)的市级特色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000公顷,其中已启动200公顷。工业园由3个功能园组成:铝产业及机械加工园、金属制品制造及食品制造工业园、建材及轻纺工业园。铝产业及机械加工园紧贴319国道,距县城24公里,距乌江码头2公里,距渝怀铁路武隆货运站25公里,距渝湘高速公路匝道0.5公里,距重庆106公里。

发展定位:建设成工业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地、全县工业企业发展的集群地和全县工业经济的主增长极。到2011年,建成启动区,产值达50亿元;到2016年,建成1000公顷,产值达230亿元。

建设现状: 2003年电信数字交换站建成投入运行,2005年110KV变电站和日供水1.35万吨的供水厂建成投入运行。2008年,县委、县政府对工业园区建设加大了投入,筹资5400万元,编制了1000公顷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14公顷,征地拆迁土地37.9公顷,平整土地320亩,刘丰坝至大罗溪园区主干道工程开工,刘丰坝排洪沟工程、大院子氧化铝公司生活区至黄荆坝石炭窑堤防工程完成了招标,铜梁县援建5000平方米项目完成了设计。

招商引资:2003年重庆鼎泰拓源氧化铝开发有限公司30万吨氧化铝项目开工建设,2006年一期工程(15万吨)建成投产。该项目占地700亩,总投资10.5亿元。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92亿元、增加值1.32亿元,实现税收0.42亿元,解决就业600人。2008年引进江苏罡阳公司300万套汽摩曲轴加工项目、日产3200吨干法水泥项目、10000吨豆腐干项目3个新项目,其中曲轴项目于2008年11月开工,拟占地200亩,投资3亿元,年产值5亿元,一期工程六七月份可建成投产,其余两个项目计划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总体规划1000公顷

重庆武隆工业园区是2003年市政府批准[渝府(2003)62号]设立的市级特色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000公顷,分三个区域:即白马长坝园、鸭江园和平桥园. 白马长坝园位于白马镇、长坝镇,从白马319国道线沿石梁河两岸至长坝红光村,面积600公顷,主要产业是机械加工、铝产业链加工、轻纺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鸭江园200公顷,位于鸭江镇,从双河园村起沿鸭大路至青峰村,主要产业是小型机械加工制造业和副食品加工业.平桥园200公顷,位于平桥镇,从高屋村起沿石雷路至平桥村,主要产业是冶金、建材.

按照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形成雏形、十年全面建成的总体要求,到2011年建成2平方公里,产值50亿元,2016年建成10平方公里,产值230亿元.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工业经济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基地、全县工业企业的集群地和工业经济的主要增长极.

园区水陆交通发达.白马长坝园南2公里有乌江码头,西25公里渝怀铁路货运站,园外就是319国道线和渝湘高速公路.鸭江园和平桥园紧靠在建的南涪高速公路,距白马长坝园仅7公里,而处于重庆市规划1小时经济圈和重庆四环高速边.

白马长坝园基础设施已建成数字交换站、110KV变电站、日供水1.35吨的供水厂。

武隆工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凡在重庆武隆工业园区投资兴建工业项目的业主以及向该园区引进工业投资项目的集体或个人,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企业准入政策

第 一条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均可入驻园区。
第二条入驻园区的企业和项目投资、产出强度必须达到135万元/亩、270万元/亩。

二、土地使用政策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或年实现税金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用地按综合地价每亩6万元出让,或实行租赁方式租用园区土地。
第四条基础设施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规划和建设,达到“七通一平”(即公路、电力、给水、排水、电话、电视、网络等通畅通达和场地平整)后提供给入驻企业。
第五条园区自建标准厂房按优惠价出租、出售。
第六条投资者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50年。

三、税费优惠政策

第七条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政策收取的城市建设配套费,50%安排给企业用于配套设施建设。
第八条企业在开办、建设和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含第七条城市建设配套费),属县内收取上缴市级的,按蕞低限收取;属本级政府和部门收费权限内的,只收取工本费,其余一律免收或先收取后再安排给企业。
第九条企业自项目建成投产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起,在享受国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前3年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全额安排给企业发展再生产,第4至5年减半安排。
第十条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和建成投产后,除所得税按第九条执行外,其他每年应缴纳的税收县留成实得部分,县财政在5年内按30%安排给企业发展再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按50%安排。
第十一条首次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或项目贷款,其生产设施固定资产贷款由县财政全额贴息3年。

四、服务保障政策

第十二条园区企业入驻手续办理实行“代办制”。对入驻园区企业,自协议签订后,企业申办各种证照手续,在企业提供必要的报件下,可委托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代办。
第十三条园区企业缴纳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一票制”。
第十四条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外部环境问题,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组织有关乡镇及部门及时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县政府保护企业合法经营,努力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到园区企业检查工作,必须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向园区企业摊派、拉赞助。

五、激励招商政策

第十六条县级各部门向园区引进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5年,每年按其引进项目或企业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余额部分的10%,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第十七条各乡镇向园区引进的项目或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上交税收,县级财政分成实得部分兑现优惠政策后的余额,5年内全部计入引进乡镇。
第十八条个人或县外机构向园区引进投资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或企业,报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按投产当年实现税金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蕞高限额100万元。
第十九条县级各部门为园区建设和发展争取的项目资金,按实际到位资金的5%安排工作经费,蕞高限额100万元。

六、政策兑现程序

第二十条企业及有关单位、个人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提出政策兑现申请,经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会同有关部门初审,报县政府审批后兑现。

七、其它

第二十一条凡累计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或当年向本级国库实现入库税金1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县政府为企业董事长和总经理颁发“外来投资者绿卡”。
第二十二条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0万元以上或年上缴税金1000万元以上的特别重大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第二十三条本文未涉及的优惠政策,凡国家、市、县有明文规定的,可同时享受。
第二十四条自执行本政策之日起,国家和市、县出台新优惠政策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政策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给排水工程:水源取自省级自然保护区白马山峦,出水水质优于国家标准,日供水设计能力为4.85万吨。

通讯工程:园区移动通讯、电视、网络实现全覆盖。

园区物流:园区距乌江1000吨级码头2公里,渝怀铁路武隆货运站24公里,渝湘高速路在园区内有出口,园内已形成2纵10横的道路网络。

电力工程:110千伏变电站,35千伏供电线路的双回路供电网络。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3座,日处理污水能力5万吨。

燃气工程:建设30万立方米/日天然气配气站,提供入园企业生产所需。

武隆县工业园区服务机构为园区招商发展局。园区招商发展局坚持“企业发展无小事”的理念,旨在为投资企业,入园企业提供全面、细致的咨询、协调等全方位服务。

一、园区为企业实行“代办制、一票制”服务,投资所有手续均可由园区实行全程代办。

二、为园内投资企业提供有关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对园内企业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受理企业的投诉,协调解决有关纠纷。

三 、受委托行使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园区其它职能部门审批。为园区内投资企业提供从申报、设立、投产运行全过程的全方位服务。

重庆鼎泰拓源氧化铝开发公司
重庆罡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武隆县羊角豆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碧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隆县华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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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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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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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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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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