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
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
编号:IDD-718
  • 物业类型
    企业独栋 企业定制 标准化厂房 仓库物流 商业综合体
  • 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
  • 项目地址 湖南-长沙市-天心区文化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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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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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地处“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核心地带,是湖南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试验田”和“领头羊”。

近年来,园区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文化强省”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把长沙建设成国际文化名城”的战略目标,通过挖掘文化资源、健全管理机制、完善配套设施、明确产业导向和打造发展平台、推进了园区文化产业的较快发展。2009年,园区完成文化产业总产值65。74亿元,实现产业增加值23。52亿元,已成为中南地区蕞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的文化产业园区。

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总则 第 一章

第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招商引资,加快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本优惠政策。 一条

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是由天心区区委、区政府主办,以文化产业项目为主,集生产、生活、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经济园区。 第二条

园区按照“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放开搞活,加快发展”的总要求,进一步放宽政策,优化环境,搞好服务,努力建成改革开放的实验区和经济发展的“小特区”。 第三条

凡在园区新建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并在天心区办理税务登记的项目,均享受本优惠政策。 第四条

税费征收 第二章

对于入园的文化产业企业给予5年经营奖励,即:自经营之日起5年内,按其每年贡献的地方财力奖励企业,前三年100 %,后七年50%。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局于次年3月31日前结算。 第五条

第六条 对入园的商业、服务业等项目,自营业起3年内,每年交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力超过10万元以上的,第 一年按超额部分的40%奖励企业,后两年按其实际增长部分(环比)的50%奖励企业。

第七条 文化产业企业兼营商业、服务业项目的,应按其营业项目的不同,根据各自的奖励标准,分别计算奖励金额。对园区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按《天心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相关条款予以特别奖励。

第八条 营造顺畅的融资渠道和宽松的资本进入环境。对入园外来投资企业实行“一站式”收费。对所有涉及外来投资企业的收费项目,除国家、省、市有明确规定的,均按低限征收。

鼓励各街道、镇的项目进入园区。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凡街道、镇向园区引进或在园区建设的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的税收,按现行财政体制,作为该街道、镇级收入并长期保持不变。 第九条

土地使用 第三章

在园区投资新建项目,可采取摘牌、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一般为30-50年。 第十条

在园区投资新建项目,采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报市政府批准按评估地价支付出让金;一次性支付土地出让金困难的,可先付清征地费和土地出让金中按规定应上交中央及省的部分,土地出让金市级收取的部分报请市人民政府暂缓上交。 第十一条

在园区投资新建文化企业,采取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需使用划拨土地的,承租方免收土地租金30年。投资者在租用土地后如愿采取出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可按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十二条

在园区投资建设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项目,可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鼓励区内外单位和个人到园区投资建设标准厂房等基础设施,30年内免收土地租金,厂房租金归投资者所有,并对厂房投资者按《天心区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兑现奖励。 第十四条

按照“谁受益、谁支付土地租金”的办法,园区中属区级引进或建设的文化产业项目,优惠期内的土地租金由区财政支付;园区中属街道、镇引进或建设的文化产业项目,前三年的土地租金由区财政支付。 第十五条

服务与管理 第四章

设立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对园区实行“扎口”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一条龙”优质便捷服务。 第十六条

凡区外投资者来园区建设项目,从立项、注册到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手续由管委会负责协调办理。 第十七条

对来园区工作的区外投资者、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根据本人申请,按照有关规定,由劳动、人事部门办理档案托管或人事代理手续;由公安部门为本人及其家属子女办理城镇户口;由教育部门安排其子女入园入学,并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

附则 第五章

本优惠政策由长沙天心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优惠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

二00八年七月一日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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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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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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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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