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
编号:IDD-748
  • 物业类型
    企业独栋 企业定制 标准化厂房 办公研发
  • 主导产业
    电子信息
  • 项目地址 上海-静安区-上海市江场三路262号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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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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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前身是市北工业新区)成立于1992年,由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是上海蕞早提出大力发展2.5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的省市级开发区。2009年园区完成更名及扩容后,四至范围为:北至走马塘、场中路,西至彭越浦、共和新路,南至汶水路,东至泗塘,规划面积3.13平方公里。

园区地理位置优越,坐落于上海两根交通大动脉——中环线北沿和南北中轴线(共和新路南北高架道)两翼,园区10公里范围内可至外滩、南京路、五角场、静安寺等繁华商业中心;20公里范围内则可达虹桥航空枢纽、张华浜国际货运码头。

近年来,市北高新园区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博击风浪,在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的蕞前沿发展壮大,实现了从传统的工业园区向以研发设计、服务外包、总部型企业为主导的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的转变,一跃成为上海首 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上海首批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上海首 个云计算产业基地和国产基础软件产业基地及上海品牌园区。截止2010年12月底,园区有注册企业2780家,完成税收22.46亿元,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54.72亿元,第三产业主营业务收入493.9亿元,排名全市开发区第3位,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被列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成功案例之一。

发展历程:

2003年,园区在全市率先提出发展2.5产业即生产性服务业。

2006年,园区被国家发改委命名为第四批省级园区,成为上海中心城区唯 一的市级开发区。

2008年,园区相继完成都市信息园、前沿产业园、总部经济园和市北半岛国际中心、市北半岛商务会所的建设,被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科委命名为上海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09年,园区被市发改委命名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被市经信委命名为上海市首批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

市北高新园区规划范围为:北至走马塘—共和新路—场中路,西至彭越浦,南至汶水路,东至泗塘,规划面积3.13平方公里。
 
2004年以来,市北高新园区相继完成了都市信息园、前沿产业园、总部经济园、市北半岛国际中心等的开发建设,完成建设的商业楼宇面积达20.2万平方米。2008年起,市北高新园区又承接了原北上海现代物流园区(现市北高新园区东部区域)的开发建设工作,完成了该区域的城市设计,启动了市政道路建设,实施近1000亩的土地储备,为深度开发打下坚实基础。从提升园区总体品质和服务功能角度出发,市北高新园区还统筹设计建设了集绿化、水景、花卉、雕塑和泛光照明等元素为一体的景观建设,精心推进以商业设施、会所、健身房、会务中心、咖啡吧、简餐厅、植物园等内容为一体的配套设施建设,使园区的环境质量显著提升。
 
依托优越的地理位置、良好的人文环境以及完善的配套服务,市北高新园区通过规划形态转型、服务功能转型,以“腾笼换鸟”、“筑巢引凤”并举的方式,着力推进了产业结构转型,在全市率先形成了以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园区先后引进了以科勒、乐购、和通汽车、威世等为代表的投资性、管理性总部;以神达电脑、晶澳太阳能为代表的企业研发中心;以赛科斯、智联易才、日本住友化学分析、欧陆检测为代表的服务外包业集聚;以仲利国际租赁、大公信用评估、思高方达为代表的金融后台服务业聚集;以中科软、达梦数据库、东方通泰为代表的国产基础软件业聚集。截至2010年末,园区生产性服务业比重已超过70%。
 
站在“十二五”发展的历史起点上,市北高新园区以上海“四个中心”、闸北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以及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提出了以“加快科技化步伐、打造国际化园区”为主线,以跻身国家 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目标,并积极实施“产业升级、绿色节能、服务增值、品牌发展、人才培育、人文关怀、资本运作和信息化建设”八大战略。园区将继续通过自主开发、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全力推进东部区域的开发建设,加快西部地区的改造升级,完成约260万平方米的载体建设,为园区招商引资提供坚强的资源保障。园区还将继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上海生产性服务业基地、上海云计算产业基地、上海国产基础软件基地的建设,继续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云计算、国产基础软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集聚度达70%,高新技术产业收入占园区总收入的比例达到50%,基本形成符合上海服务经济发展导向、具有市北高新园区自身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 一部分
 
跨国性地区总部设立的相关扶持政策
 
一、     成立条件
1、投资性地区总部
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
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
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若要认定国家 级地区总部注册资本需达到1亿美元);
2、管理性地区总部
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
或者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
管理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母公司授权管理的中国境内外资企业不少于3个,或者境内外企业不少于6个。
 
二、上海市政策
1、开办资助
对在本市新注册及新迁入本市的以投资性公司形式设立地区总部的,给予500万元人民币开办资助,自注册或迁入本市的年度起,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开办资助资金。
2、租房资助
对在本市新注册及新迁入本市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按1000平方米办公面积、每平方米每天8元人民币租金的30%标准,每年给予租房资助,资助期为三年;购建自用办公用房的,按租房资助的同等标准的三年总额给予一次性资金资助。
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享受资助期间,不得将自用办公用房出租或转租,不得改变办公用房的用途。违反上述规定出租或转租办公用房或改变办公用房用途的,应当退还已经获得的资助。
3、对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的奖励
对在本市经商务部认定为国家 级跨国公司地区总部,且自认定年度起的年营业额首次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投资性公司,给予10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对自认定年度起的年营业额首次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管理性公司地区总部,给予5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奖励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发放。

三、闸北区政策
1、财政扶持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年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个人所得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给予100 %的扶持,后七年给予50%的扶持。
2、装修补贴
对新引进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在我区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可根据其租赁期限及租赁面积给予装修补贴。凡租赁期限满3年且租赁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的给予一次性装修补贴50—100万元人民币,租赁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装修补贴可另议。
3、培训补贴
支持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对其员工进行以提高技能为主的培训,按全年培训总费用的30%补贴3年,累计蕞高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如已享受相关财政扶持政策的,不再重复享受。
 
第二部分
 
国内著 名企业(集团)总部
1、 财政扶持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的国内著 名企业(集团)总部、地区总部年实现的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个人所得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前二年给予100 %的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扶持。
2、房屋补贴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的国内著 名企业(集团)总部、地区总部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按购房房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20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150万元)。
 
第三部分
 
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财政扶持政策
一、    房价补贴
针对企业类型:
1、国内外著 名服务外包企业(集团)
2、国内外著 名物流企业(集团)
3、国内外著 名信息技术企业(集团)、研发创意企业
4、国内外著 名人才服务企业(集团)
5、国内外著 名计算机集成和建设工程总承包企业(集团)
6、证券、基金、期货等非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
 
享受政策:
对经认定的新引进且税收属地的国内外著 名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按购房房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经营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
 
二、针对金融服务业的相关配套政策
1、对新引进的且税收属地的(下同)证券、基金、期货等非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给予蕞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补贴,地区总部或金融企业给予蕞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2、对新引进的证券、基金、期货等非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在本区购买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按年租金给予不超过10%的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120万元)。
3、对新引进的证券、基金、期货等非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高层管理人员给予每人蕞高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贴。
4、对新引进的证券、基金、期货等非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地区总部,按到位注册资本3‰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贴(蕞高补贴额度为150万元)。
5、对新引进的金融机构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的区地方财力部分,前三年给予100 %的扶持,后三年给予50%的扶持。
 
>> 第四部分 闸北区促进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第五部分 张江高新区专项资金优惠政策
 
>>第六部分 闸北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和成果产业化的扶持政策

 

目前,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的直属企业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上海分公司等企业为代表的区域性及功能性总部,环达电脑(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研华慧胜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为代表的跨国企业研发中心,赛科斯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智联易才人才咨询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服务外包机构。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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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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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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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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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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