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泗阳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7
10/11
16:06

近日,泗阳大力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实施优惠政策:

一是对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二是对商贸、服务等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登记在册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和每人每年52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这对于支持泗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泗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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