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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图)
2015
04/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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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地税两局联合召开工商联税企交流会

小微企业在我国企业总量中占有很大比重,其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今年2月份又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鼓励、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一直以来,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在2015年更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强化监督,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为让小微企业纳税人充分了解、掌握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采取及时公告政策法规、召开纳税人税收宣讲会和座谈会、发放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在门户网站开辟“小微企业税收优惠”专栏、举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在线访谈”等途径,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实现立体式宣传全覆盖,确保广大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知”。中山市国税局还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密集推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办理流程、热点问答等内容;中山市地税局部分分局专门编制小微企业专刊,以案解析,详尽解读政策和业务流程,不断提高纳税人对政策的认知程度。

为方便纳税人更便利、快捷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按照上级要求,整理细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税指引,简化税收减免流程,取消小微企业减免税登记备案,由企业自行享受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审批,为企业办税减负提速增效;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全面实施首问责任制,推行企业申请享受优惠、补办优惠、申请退(抵)税文书受理等“一站式”服务,让纳税人办便捷税、满意税。

通过采取系列合理有效的措施,中山市国税局、地税局在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果。据统计,2014年全市国、地税管辖的企业中共有10.35万户小微企业受益,共计减免税22230万元,其中:增值税9216万元,营业税2273万元,所得税10741万元。

相关数据

市国税局

2013年,共为符合条件的5444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760万元,为7.1万户月均申报不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1.69亿万元,为5.75万户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务发票工本费792.45万元。

2013年8月起对月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至12月底该政策实施4个月里,共为符合条件的2.7万户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1763.53万元。

2014年1月至2014年11月(所属期),全市59697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受益于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政策,共减轻税收负担7917万元。截至2014年第四季度止,共有2.1万户小微企业享受了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减免金额达0.86亿元,受惠面达100%。

市地税局

营业税方面:2013年8月起,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2013年8至12月我局共为符合条件的4312户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498万元。2014年1至9月对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2014年10月起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2014年全年我局共为符合条件的8933户小微企业减免营业税2273万元。

企业所得税方面:2013年我局征管业户中有3935户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剔除1660户主动放弃享受优惠的企业后,实际惠及面为81.41%,减免金额达754万元。2014年我局征管业户中有5571户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条件,剔除1户主动放弃享受优惠的企业后,实际惠及面为100%,减免金额达2101.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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