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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经认定 众创空间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励
2015
07/07
10:03

保定市科技局近日在全省首家制定出台了《保定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全社会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搭建成长“孵化器”,给创新创业者一个“家”。

“众创空间”是指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依托广泛的社会资源,为创业团队、创业企业提供包含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各类创业场所,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并开展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网络化的特色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的机构。

保定市鼓励国家高开区、经济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高校、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兴办的信誉良好的创业孵化区域,提出众创空间认定申请。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10万至50万元奖励,用于环境条件建设补助;优先支持众创空间牵头申报市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等项目;优先推荐众创空间内创客和创业企业申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对达到上一级创新空间条件的,鼓励支持申报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

“众创空间”由专业管理服务机构运营,从事出租并提供相应服务,有固定办公场所,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并突出鼓励利用闲置厂房等创办“众创空间”;具有与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创新创业服务主题明确,内容丰富,计划合理。

据介绍,“众创空间”的管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新型孵化运行机制。利用网站、微信等线上线下方式为创业者提供技术研发、融资对接、团队融合、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市场开拓、专利审查、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培训辅导、沟通交流等创业服务;自建或引建种子期或天使期引导投资基金,走投资与孵化融合新路。

提供创业辅导。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创业辅导师,定期举办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创业训练营等创业培训活动,鼓励承办或参加国际、国家、省和市各类创新创业大奖赛,构建涉及项目发现、团队组建、企业孵化、后续支撑等全价值链的区域创业服务生态体系。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免费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入驻手续和出具登记注册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证明,采取一站式窗口、网上申报、多证联办等措施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

规定企业入驻的条件。入驻企业应是处于创业期的科技类和创意设计类及其相关产业的中小微企业(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办理许可审批的企业除外),经营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要求,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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