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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高新区鼓励企业上市 最高可获百万元补贴
2015
09/10
18:27

三峡晚报讯(记者张元媛 通讯员王润)9日,宜昌高新区召开金融工作推进会,8家省市金融机构分别与高新区管委会及辖区企业签订政银合作协议、银企合作协议,授信总额高达175亿元。会上,高新区出台了《进一步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实施办法》,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资金”,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成功上市后,最高可获得100万元资金补贴。

宜昌高新区高度重视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政银企三方协同创新金融产品,为全区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撑,促进转型发展。近年来,高新区管委会引导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平台对接,推动企业在不同层次市场间的挂牌、上市,进而构建企业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立交桥”。记者看到,在会议现场,不乏金融投资界的“重量级”机构,省高投、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工行、农行、建行、湖北银行、华夏银行、汉口银行、光大银行、三峡农商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负责人均在现场。

目前,高新区已有湖北宜化、兴发集团、安琪酵母、金三峡印务、金东山商城5家上市企业;有宜昌人福药业、宜昌南玻硅材料、宜昌贝因美、宜昌金信化工、葛洲坝机械船舶等多家上市公司控股的企业;和艺企业孵化器、黑旋风股份、华强科技、华润科技、升思科技、亿立能、盟科纸业12家企业纳入上市后备企业库。金三峡印务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香港交易所成功上市,实现赴港上市“零”的突破;金海彩印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获批,金东山商城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成功挂牌,实现了“新三板”、“四板”上市“零”的突破。

各类平台的搭建,有效推动了金融服务的新跨越。辖区文化产权交易所上半年多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资金池、阳光平台、资本聚合服务功能进一步凸显。截至目前,进场项目共计82宗,交易额近15亿元,聚合资金流量达20亿元,交易量居全省市州第一位。农村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三峡邮币卡交易中心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文化艺术品现货交易平台正在加紧建设,各项指标均突破去年全年水平。目前,辖区内网格化工作均衡开展,引导了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向实体经济,促进了银政企之间的合作交流。与此同时,通过引进神州数码公司,搭建互联网跨界金融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服务水平,增强了金融创新能力。

市委常委、高新区工委书记庄光明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高新区必须把金融作为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发展的突破口,努力构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架。当前,金融发展仍然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必须坚持政、银、企协同合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能力,企业要进一步强化金融诚信意识,部门要进一步创优金融发展环境,形成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经营机制。

企业如何享受补贴 且看详细解读

9日,宜昌高新区出台《进一步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实施办法》,设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资金”,用于补贴企业改制上市,鼓励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补贴的具体范围和标准是什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本报进行了整理。

补贴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享受本实施办法规定的有关补贴政策:

(一)企业的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在高新区;

(二)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已进入挂牌或上市的辅导期;

(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

(四)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

(五)通过IPO方式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六)通过与合作方捆绑组合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且高新区企业是上市公司中占股份比例20%以上的第一大股东;

(七)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并且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迁入高新区;

(八)企业赴境外上市。

补贴标准

“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资金”采取对申请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境外上市以及“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分段补贴,对申请到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的企业一次性补贴,并且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对选择在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境外上市的企业、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与中介机构(含主办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下同)签订推进企业上市协议的给予企业10万元补贴,企业进入上市辅导阶段给予10万元补贴,企业材料申报中国证监会阶段给予20万元补贴,发审会审核通过并挂牌上市的给予60万元补贴。

(二)对选择在"新三板"市场挂牌上市的企业,在完成股份制改造后,给予企业10万元补贴;企业申报资料通过主办券商内核,中国证券管理部门正式受理挂牌备案材料的,给予企业10万元补贴;企业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挂牌上市后,给予企业30万元补贴。

(三)对选择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挂牌完成后,可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普通板)和10万元补贴(科技板)。其中,由宜昌文交所推荐企业到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挂牌完成后,高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将企业的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宜昌文交所。

(四)鼓励“新三板”和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申请转到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企业在成功转板后,可按照补差的方式享受本办法相应的政策支持,最高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入高新区的,给予补贴100万元。

补贴须知

高新区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可以分别申请相应的补贴。企业应当在阶段工作完成后的3个月内提出申请,且每家企业每项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兑现该实施办法规定的补贴政策,应当采取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高新区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的方式进行。

享受该实施办法规定的补贴资金后,企业在三年内迁出高新区的,应全额退还所获得的资金。

改制上市企业在申请高新区其他财政专项扶持资金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高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做好企业上市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促进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努力形成改制、辅导、申报、上市的梯度推进格局。

该实施办法由高新区金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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