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6日讯 (记者 张隽珊)26日,记者从黑龙江省国税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53.2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14.76亿元。
据悉,2015年,黑龙江省国税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减少税收15亿元,53.2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14.76亿元,2.4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1.1亿元。政策性退税增值税税款11.3亿元,车辆购置税免征2.77亿元,减征1.7亿元。审批办理出口退税30.2亿元。
2016年,黑龙江省国税局将建设电子税务局,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力争实现“全省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