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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出台8条惠台措施
2021
05/09
14:10

台海网5月8日讯 据福州晚报报道 记者7日获悉,在福州市出台措施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出台8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发展,推进台湾青年就业创业,争当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排头兵。

对在福州高新区稳定就业1年且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台湾青年,按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3万元、博士每人5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自该措施实施之日起到福州高新区用人单位正规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福州市就业管理系统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台湾青年(申报时用人单位若为企业的,该企业的税收应归属为福州高新区),给予台青就业工资性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补贴标准为500元/月。

对来福州高新区就业的台湾青年,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人每年可报销一次往返台湾的机票,最高金额合计不超过3000元。

对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10家以上,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30人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在福州市给予20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对在福州高新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台商独资或台资绝对控股的中小微工业、软件企业,在获得市级奖补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给予10%奖励或补助。

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在福州高新区台资工业企业申报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对新认定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给予5万元奖励。对注册在福州高新区且税收入福州高新区库的台青创业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为期3年的租金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月。

每年至少提供一个乡村(含社区)建设福州高新区和台湾合作项目。项目金额在50万元~200万元的,参照福州市相关政策,选择符合条件的台湾建筑设计(含文化创意)团队;项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选择直接委托方式开展。

对累计引进持续经营满1年台湾青年创业企业8家以上,且入驻时间满1年、台湾青年16人以上的台湾青年创业基地,在福州市给予80万元奖励的基础上,福州高新区再按市级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以上措施与其他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陈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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