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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
2021
11/11
15:23

据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11月10日,浙江省政府发文批复同意设立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

据批复,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规划面积86.9平方公里,空间范围包括长兴县泗安镇和安吉县天子湖镇部分区域。四至范围:东至杭长高速公路、环东路,南至环南路,西至泗安水库、天子岗水库东侧,北至宣杭铁路。

记者了解到,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是湖州继南太湖新区之后又一重大能级平台,是湖州深度参与长三角一体化的主战场、主平台。

此前发布的《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总体规划》提出,湖州将紧紧围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样板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创新成果承载区、省际一体化先行区和长三角中轴枢纽区的目标定位,以“大区域谋地位、中区域谋统筹、小区域谋布局”为工作思路,明确“生态共保共育、功能共享互补、交通互联互通、产业合作共荣”的一体化战略方向。

此次批复也提出,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建设要坚持生态优先,优化资源配置,打造主导产业,深化开放合作,加快产城融合发展,着力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转化样板区,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

(作者:林倩梅 编辑:钟映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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