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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出台文化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 园区重新“洗牌”
2012
11/02
09:00

在前天召开的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推进会上,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南京园区)、南京国家广告产业园等8家园区被授予“南京市文化产业园”称号。这是我市7月出台《南京市文化产业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后,经重新考核认定的首批市级文化产业园,而在这次“洗牌”之前,我市共有38家市级文化产业园。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新出台的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对市级文化产业园设立了严格的准入门槛。比如“规划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万平方米”、“入驻文化企业比例要达到70%”等。此外,市级文化产业园还引入退出机制,在两年一次的认定考核中,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低于30%的园区将被摘牌。

园区认定设立准入门槛——

入驻文化企业占比不得少于70%

据统计,我市现有建成和在建的各类文化产业园(基地)60余家,其中建成并挂牌的园区有47家。单从园区数量来看,这个数字可以跻身国内前列,但在结构定位和功能布局上,我市文化产业园区缺少合理规划,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的问题很突出,而且园区的文化企业占比不高,对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贡献较小。

新出台的园区认定管理办法提出“集聚集约”原则,统筹考虑各区县文化产业发展的特点与资源禀赋,进行科学合理布局,引导相关园区、企业集聚发展,促进对土地、基础设施等资源的集约利用。办法还对市级文化产业园设立了严格的准入门槛,比如“园区规划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8万平方米”、“文化及相关企业占园区企业总数的70%以上”、“园区文化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等。

针对以往文化园区“重招商、轻服务”的问题,办法中首次将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作为申报标准的“硬杠杠”。按照要求,市级文化产业园必须拥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入驻文化企业提供关键技术研发、投融资服务、产品展示交易、文化人才服务等配套服务;园区要建有文化创业孵化器、加速器,为初创文化企业提供办公场所、小额资金、技术研发平台等服务支持。此外,为了防止一些园区变成“餐饮街”,办法中还明确要求“园区用于生活服务配套面积要低于10%”。

园区考核引入退出机制——

文化产值增速低于30%将被摘牌

在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前,我市共有市级文化产业园38家,而经过重新“洗牌”,此次公布的首批“达标”园区只剩下8家。除了在申报环节严格把关之外,我市还将引入退出机制,定期对市级文化产业园进行考核评估,在考核中不达标的园区将予以摘牌。

据记者了解,考核小组每年将对园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每两年进行一次认定考核,在考核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园区将被“除名”。针对园区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园区的发展方向、管理及整体运营情况、文化企业发展情况、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文化产业经营指标情况等。值得一提的是,入驻企业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满意度、园区企业入驻稳定性也被列入考核内容,根据考核要求,文化企业入驻园区的稳定期原则上要达到5年。

此外,因政策或经营方向调整而改变园区性质,或是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速低于30%的园区,也将面临摘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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