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海南出台意见鼓励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
2012
12/04
10:36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进一步优化我省信息产业发展环境,加大对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如对年产值达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支持。

产业扶持方面,对经园区管理机构认定、具有自主创新、市场前景广阔、充分吸纳就业的企业,其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分享部分(下称“企业地方税收”)年纳税额度合计100万元以上的,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给予地方税收50%扶持,并按其当年地方税收增长部分的30%给予再扶持,扶持期5年;对园区战略性新兴领域电子信息制造业和先进制造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在土地、基本建设和生产设备方面的一次性直接投入)在1亿元、3亿元、5亿元以上的生产企业,项目投产后对我省地方财政贡献达到300万元以上后,在企业地方税收范围内,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分别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3%、5%、8%的产业发展配套资金支持。(以上两条不可重复享受)。

同时,对年产值达2亿元、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当年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0万元支持;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年收入达200万美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给予其营业税全额扶持,扶持期5年;各类股权投资基金或创业投资基金,属于有限合伙制企业的,其投资园区企业和项目所实现的收益,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资金给予其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60%扶持,扶持期5年。

推荐阅读:中国海航与美国IBM携手共促海南省物联网产业发展(图)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