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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高新区每年5000万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013
01/06
15:14

1月3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了解到,“十二五”期间该区每年投入不少于5000万元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该资金专项用于促进包括电子信息产业的战略新兴产业、小微企业、电子商务、文化创意产业以及节能减排、民生工业等方面的中小企业发展。

据高新区(新市区)经发委主任肖永东介绍,该扶持资金2013年为5000万元,主要由六个专项资金构成,预算中战略新兴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含电子信息产业扶持资金)占30%,小微企业专项扶持资金占20%,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专项扶持资金占20%,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占16%,节能减排专项扶持资金占4%,民生工业专项扶持资金占10%。

针对以上资金的使用,高新区(新市区)出台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资金的构成和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支持方式均做出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专项资金的监管部门及审核、监督检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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