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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
2013
01/20
13:24

深圳市政府于18日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深圳市政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1+6”文件新闻发布会。深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吕锐锋先生深圳市政府副秘书长许重光、深圳市规划国土委主任王幼鹏、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副主任郭仁忠等出席会议。会议对文件出台背景、特点和内容做了详细解读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原农村集体工业地可申请入市

《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规定: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占用的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用地,在理清土地经济利益关系,完成青苗、建筑物及附着物的清理、补偿和拆除后,可申请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转)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收益分配方式供选择,第一种方式是所得收益50%纳入市国土基金,5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第二种方式是所得收益70%纳入市国土基金,30%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并可持有不超过总建筑面积20%的物业用于产业配套。

产业配套住房保障对象涵盖所有产业职工

《意见》相对于《深圳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纲要》中提出的住房保障对象由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向非户籍住房困难人才家庭延伸,使得住房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此外,产业配套住房的形式更加多样化,包括:集体宿舍、单身公寓、人才公寓、探亲周转房、单元式住房等。一改传统“产业配套住房即员工宿舍”的固有观念。

对闲置土地实行差别化管理

《深圳市宗地地价测算规则》规定:首先,为体现对新兴业态的支持政策,新增新型产业用房、物流等新兴业态用地的基准地价标准。其次,新增产业发展导向地价修正系数,实现差别化的地价政策。对总部企业、战略型新兴产业、现代服务及高端制造业等我市鼓励发展产业,给予0.5-1.0的系数修正;对我市限制发展产业在地价方面给予1.0-2.0的地价修正系数,设置较高的地价门槛。通过土地地价的差别化对我市鼓励的产业给予一定的支持,同时通过这样的手段,对产业转型过程当中需要淘汰的产业,设置较高的门槛。

除此之外,搭建公开透明的服务平台;符合规定可以转让的工业楼宇可选择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交易,可以选择自行交易,改变原先必须在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公开进行的做法;改变以往以一宗地为单位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利证书的登记模式,为工业楼宇转让创造条件,规定工业楼宇可以栋、层、间为基本登记单元进行登记;对于限整体转让的工业楼宇,可以栋为基本单元进行房地产权登记等也成为文件的创新之举。

吕锐锋还在会上提出了文件的四大关键词:差别化;房地并举;创新型产业用房;节约集约;存量挖潜。并表示出台“1+6”文件的导向性很明确,就是要以创新思维来破解空间不足的问题,通过多项改革举措来优化产业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为把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提供可靠的、可持续的保障。

链接:“1+6”的主文件是《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附属文件为《深圳市完善产业用地供应机制拓展产业用地空间办法(试行)》、《创新性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地价管理办法》、《限制土地处理办法》、《工业楼宇转让管理办法》、《产业配套住房管理的指导意见等6个,主文件以市政府1号文件,其他6个配套文件分别由规划国土委、经贸信息委和住建局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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