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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与企业试水股权激励 最高奖励1000万
2011
08/18
08:48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日前与9家企业签订了《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的协议》,在全市率先启动股权激励试点。协议给予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一定数额的企业股权作为奖励,使其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进一步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滨海高新区设立的“股权激励专项资金”最高奖励为1000万元。预计到2011年底,根据首批试点企业的发展程度,天津高新区力争将股权激励试点企业规模推广到30至40家。

据了解,首批参加试点的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9家企业,均为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中,既有中科院、天津大学等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办的企业、归国留学生创办的企业,也有采用职业经理人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创办的企业。试点企业的所属领域以高新区主导主业为主,普遍具有公司治理结构清晰、管理团队配备合理、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等特点,其中部分企业有望在3年内实现上市融资。

根据协议,当这些企业达到预设的业绩目标时,高新区将按照企业对区域财政的贡献度,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奖励给企业的技术骨干购买企业股份。

首批9家试点企业之一的天津华翼蓝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研制和生产用于航空培训的高端配套产品——飞行模拟机。去年,这家企业实现年产值2000多万元,增长率达到30%。按照股权激励协议,华翼蓝天有6位企业高管和技术骨干参与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未来3年,华翼蓝天如果能保持年产值平均50%的增长,并达到协议约定的相关内容,这6位企业核心人员将持有公司一定股份。公司董事长谷增伟说:“原来我们也想实行股权激励,让个人出一部分钱来买公司股权,但是我们公司大多都是大学刚毕业的研究生或大学生,他们的资金很少。这样由园区通过企业交上来的税收出一部分钱,个人再垫10%,他们还是能负担得起,这样他们就能和企业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根据天津高新区最新出台的《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先行先试工作暂行办法》,股权激励资金由天津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奖励金、试点企业奖励金、高新技术人才个人资金三部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其中财政奖励金最高1000万元,由管委会在高新区“自主创新资金”中设立“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列支。“股权激励专项资金”则由企业上缴税收的一部分转化而来。据滨海高新区科技局负责人介绍,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经济权利,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最大程度融合,已成为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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