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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金融财政倾斜中小企 减税"解困输血"支撑
2011
11/09
14:0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审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修改后的细则提高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今年第三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20.76万亿元,同比增长17.5%。

“无论是提高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还是在贷款方面向中小企业倾斜,都反映出政府更加重视中小企业的‘钱’途。”业内专家表示。

小微企业是最大受益者

“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双双提高后,小微企业是最大受益者。”业内专家分析说,当前国家出台此项政策目的在于通过财政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在增值税方面,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调整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而原实施细则中,上述3种增值税的起征点分别为2000-5000元、1500-3000元和150-200元。

对营业税而言,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的幅度提高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此前为1000-5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此前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记者发现,从起征幅度的规定来看,此次调整对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形成直接利好。业内专家表示,国家选择在此时出台政策,有其特殊的政策目的。一般来讲,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可以通过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现,但对中小企业来说,调整货币政策的效果比不上财政政策那样“立竿见影”,减税直接把利润返还给企业,对于企业渡过难关和扩大再生产意义重大。

业内专家还预计,此次提高起征点和之前的小微企业金融专项政策一样,只是国家扶植中小企业的系列政策之一,今后还会有一系列措施出台,为中小企业带来更多利好。比如在退税政策上,目前国内还有很大空间,今后这方面也可能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金融、财税政策措施。此后,相关的政策措施开始出台,如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同时,为进一步解决货物和劳务税制中的重复征税问题,完善税收制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业内人士认为,新一轮增值税改革的启动有利于降低中小企业特别是服务性行业的税负,进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金融机构加快“输血”

与政府积极为小微企业减税相呼应,银行业金融机构也在积极研发针对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产品,加快对小微企业的“输血”步伐。记者从以小微企业专业服务银行著称的中国民生银行了解到,民生银行日前正在向监管部门申请发行500亿元专项小微金融债,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

与中国民生银行一样,深圳发展银行近期也推出了一个3年内发行不超过200亿元金融债的计划,金融债期限为1-10年。深发展相关高管在业绩发布会上透露,发行金融债主要是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此外,兴业银行亦表示已向监管部门递交发行300亿元金融债的申请。在大型国有银行中,存贷比偏高的中国银行也计划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

业内人士表示,中国银行和多家股份制银行对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兴趣大增,主要原因在于,按照中国银监会新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有助于缓解银行存贷比压力。10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按照《补充通知》规定,获准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转向金融债的商业银行,该债项所对应的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在计算“小型微型企业调整后存贷比”时,可在分子项中予以扣除。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三季度末,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20.76万亿元,同比增长17.5%;前三季度增加2.26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68.4%,比上季末提高3.9个百分点。其中,小企业贷款(含票据贴现)余额10.13万亿元,同比增长24.3%,增速比大中型企业分别高13.9和11.7个百分点;前三季度累计增加1.3万亿元,占全部企业新增贷款的39.2%,比上季末提高3.9个百分点。

进一步完善金融财政政策

相关数据显示,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约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在全国高新区中,中小企业比例超过了70%。2010年年底,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中小企业比例达到82.6%。根据第二次全国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资源清查数据公报,2009年,全国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小型工业企业达到23953家,占65.8%,私营企业达到16153家。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生力军。

“因此,进一步完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财政政策至关重要。”业内专家表示,应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和贷款抵质押方式,积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小企业的贷款规模和比重。一是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二是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以及数据库等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积极引导各类信用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服务。三是完善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综合运用资本金注入、税收减免、风险补偿和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提高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四是改进对担保机构抵质押登记服务,推进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平等互利合作。

“最重要的是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业内专家指出,应继续壮大中小企业板市场,积极发展创业板市场,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完善创业投资扶持政策,稳妥推进和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扩大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探索发展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债券融资等创新产品。

“当然,中小企业自身也要有应对困难局面的信心,要靠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业内专家表示,我国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中小微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要在政府帮助下,通过自身努力不断创新,提高竞争力,为国家发展和改善民生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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