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编号:PKD-1106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六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41.3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1991年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休闲旅游,仓储物流,文化创意,贸易行业,农副产品,生命健康,现代农业,教育服务
  • 园区地址 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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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供电

通讯

园区介绍

开发区成立于1991年,规划总面积41.3平方公里,总人口6.65万人,位于海口市江东组团规划片区,海南省“五大”省级开发区之一。 2012年4月12日,桂林洋整建制移交海口市属地化管理,今年11月份挂牌成立开发区管理机构。 “四宜”、“三养”城市示范区,成为海口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20年来,签订项目合同226项,合同投资额总计为78亿元和9000万美元,投入开发建设资金187亿元。 两个大型物流中心正在加紧兴建海南(国 家级)水产物流交易中心、海口罗牛山农产品加工及冷链物流产业园。

开发区优势

(一)优越的区位条件。

东连东寨港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南部海文高速公路贯通穿过,西接江东组团东营片区,北邻琼州海峡,距市中心区10公里,美兰国际机场4公里,秀英港22公里,东环铁路海口新站14公里,拥有6.8公里连绵优质的海岸线。在建的新东大桥和即将建设的铺前跨海大桥,将为桂林洋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

完成旅游、工业、生活区、高校区共1000公顷范围的“六通一平”工程,一座110千伏变电站 ,1万门程控电话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三)丰富的土地资源。规划总面积41.3平方公里,工业开发区、农业综合开发区、海滨旅游区、桂林洋高校区,实际使用土地60523.95亩,水产品加工、生物制药、滨海旅游、科研教育,已初具产业规模 。

(四)显著的科研与人才资源优势。高校区总面积11505.6亩,规划入驻8所大学,人口12万人,人才培育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已入驻4所大学,4所中专,学生4.45万人。

(五)政策优势。海口市委、市政府正在拟定有关开发区税收留成、减免、人才引进、社会资本引入等方面的特殊扶持、奖励政策。

区域功能和产业规划

(一)战略定位。海口市“东进、南优、西扩、北拓、中强”战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以新的视野重新定位自身,启动桂林洋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的修编 ,超前规划,顶层设计,加快功能、产业、体制转型升级,海口“东进”版块的崛起,海口的新名片。

(二)功能定位。桂林洋6.8公里长的优质海岸线将与东寨港红树林、文昌铺前湾的海岸线相连,定位“国家城市岸线”,以“宜居、宜业、宜学、宜游”和“养眼、养身、养心”,高品位的滨海养生社区。

(三)产业规划。

做优一产,万亩大田洋,发展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全省的常年蔬果基地。

集约发展二产,适度控制, 有序转移。

着力发展三产,发展文化创意、养生、旅游、物流、教育,依托高校园区8所大学及4所中专,15万师生的资源优势,打造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海口港、保税区分工协作,发展临空、临港物流仓储业。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区域功能和产业规划

一、战略定位。

海口市“东进、南优、西扩、北拓、中强”战略。桂林洋经济开发区,以新的视野重新定位自身,启动桂林洋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十二五”产业发展规划的修编 ,超前规划,顶层设计,加快功能、产业、体制转型升级,海口“东进”版块的崛起,海口的新名片。

二、功能定位。

桂林洋6.8公里长的优质海岸线将与东寨港红树林、文昌铺前湾的海岸线相连,定位“国家城市岸线”,以“宜居、宜业、宜学、宜游”和“养眼、养身、养心”,高品位的滨海养生社区。

三、产业规划。

做优一产,万亩大田洋,发展设施农业和观光农业,全省的常年蔬果基地。

集约发展二产,适度控制, 有序转移。

着力发展三产,发展文化创意、养生、旅游、物流、教育,依托高校园区8所大学及4所中专,15万师生的资源优势,打造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海口港、保税区分工协作,发展临空、临港物流仓储业。

四、商务模式

引入战略投资者合作开发模式

开发区平台公司融资滚动开发模式

税收政策

第 一条在海南举办的企业(国家银行和保险公司除外),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均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另按应纳税额附征10%的地方所得税。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不同行业分别给予优惠,其中:

(一)从事港口、码头、机场、公路、铁路、电站、煤矿、水利等基础设施开发经营的企业和从事农业开发经营的企业,经营期限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年至第5年免征所得税,第6年至第 10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从事工业、交通运输业等生产性行业的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年和第2年免征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所得税,其中如被海南省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的,第6年至第8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三)从事工业、农业等生产性行业的企业,在按照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可以减按1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四)从事服务性行业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500万美元或者2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 1年免征所得税,第2年和第3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第二条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为了加快其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经海南省财税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快速折旧办法。

第三条外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再投资,期限不少于5年的,经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准,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的40%。如果再投资用于海南经济特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开发企业、产品出口企业和被省政府确定为技术先进企业,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外商投资企业在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获得的利润,汇出境外免征预提所得税。

第四条进出口优惠政策

(一)进口优惠政策

1.对1998年1月1日以后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的设备,凡符合《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的项目,除《外商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国内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出口优惠政策

除国家规定必须征税的硅铁、锡砂外,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投资企业出口自产产品或利用内地原材料经实质性加工增值20%及以上的产品,免征出口关税。

第五条海口保税区优惠政策。中外投资者均可在保税区依法成立贸易性和非贸易企业,从事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出口加工、保税仓储、运输、房地产开发、进口商品展示。经批准,可在区内设立金融保险机构。上述企业、机构除享受海南特区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主要优惠政策:

(一)对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除实行出口被动配额管理的外,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区内进出境的转口货物、仓储货物、加工贸易货物实行备案制。

(二)区内企业从境外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办理:

1.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要进口的机器、设备和其他基建物资,予以免税。

2.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管理设备和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及其所需的维修零配件、生产用燃料、建设生产厂房、仓库及仓库设施所进口的物资、设备、予以免税。

3.企业进口为加工出口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件,予以保税。

4.转口货物和在保税区内储存的货物按保税货物管理,复出口予以免税;货物存储时间不受限制。

5.企业生产加工的产品出口,予以免税。

(三)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保税区内的货物可以在区内企业之间转让、转移;双方当事人应当就转让、转移事项向海关备案。

(五)区内加工企业加工的制成品及其在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边角余料运往境外,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免征出口关税。

(六)用含有境外运入料、件加工的制成品销往非保税区时,海关对其制成品按照所含境外运入料、件征税。

(七)企业为生产加工而进口的原材料不受数量限制,免设保证金台账,经批准可以委托区外加工。

(八)保税区企业可设立外汇帐户,经营所得外汇收入可保留现汇,周转使用。外国经营者所得、外籍员工薪金及其他合法收入,照章办理纳税等手续后可自由汇出境外。允许外币在区内计价结算和流通。

(九)保税区设立“企业发展奖励基金”,奖励、扶持区内企业发展。其考核奖励的主要指标:一般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工业企业,分别按企业缴纳增值税额的10%和12%、地方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除外)税额的18%和25%奖励;商业企业和其他行业企业,按企业缴纳增值税额的8%、地方税(城建税、个人所得税除外)按交纳税额的15%奖励;对纳税大户企业(指年缴纳增值税800万以上的企业),缴纳增值税额超出800万元部分,按15%奖励。

(十)高新技术企业入区购买土地,按标准地价的85%收费,可实行分期付款;租用保税区的土地、厂房、仓库、办公场所按标准价85%收费。其他行政事业规费以海口市现行规定为准,高新技术企业按80%收取,一般企业按90%收取。

第六条高新技术信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经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并经税务部门核准的信息企业,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从事生产开发性的信息企业,经营期限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技术先进的企业,第6年至第8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二)对从事商业经营其他性质的信息企业,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 1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2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减半免征所得税期满后,当年产品出口额达至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当年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从事信息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免征所得税。

(五)信息企业从事信息产业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年净收入在1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所得税,超过30万元以上部分,依法征收所得税。

引资奖励政策

第七条海口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除本市直接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外的所有国内外人士、法人和其他机构,凡引荐市外资金(非隶属国家计划投资)投入海口建设,(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或专有技术等投入的依法作价计算实际投入金额)已到位的,对其直接引荐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按《海口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土地使用政策

第八条国家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或抵押。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高年限为70年。高科技工业项目用地和国家、省、市重点扶持的工业项目用地,政府将给予特别优惠,按2元/平方米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省、市重点扶持的旅游项目用地,限价销售住房用地和安居工程用地,可以在协议出让价格基础上优惠10-20%。

劳动人事政策

第九条在海口投资的企业根据劳动用工需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规规章,依法自行决定企业员工的聘用与解聘、工资待遇等,外来投资企业与员工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按国家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执行。

落地签证政策

第十条国发〔1988〕24号第九条规定:与我国有外交关系或有官方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的外国人,到海南岛洽淡商务、从事科技交流、探亲、旅游的,凡在海南岛停留不超过十五天者,可以临时在海口或三亚口岸办理入境签证。如有正当理由需要延长在海南岛的停留期或转往内地,以及原仅申请到海南岛转往内地的,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申办签证手续。在海南岛常住的外国人和在海南岛投资参加开发建设的外国人以及他们的随行眷属,海南省有关部门可根据其申请,颁发前往海南岛的多次入境签证。港、澳、台同胞和华侨,凡持有国务院主管机关及其授权的机关签发的有效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的,前往海南以及转往内地或出境无需办理签证。前往海南岛的台湾同胞,可以直接在海南省的有关口岸申领“台湾同胞旅行证明”。

一、道路建设情况

1、市政道路

到目前为止已建设的市政道路为57.5公里,其中贯穿桂林洋农场主干道桂林洋大道和兴洋大道建设长度分别为7.41公里和6.15公里,海滨旅游区道路建设长度23.8公里,生活区道路建设长度9.88公里,工业区道路建设长度10.2公里。

2、乡村道路及文明生态村

乡村道路自2006年开始实施至今已建设了31公里,路面宽度均为3.5米。

二、污水管道设施情况

1、污水管道共敷设36.5公里,设置检查井1226个。其中旅游区污水管道18公里,生活区污水管道9.6公里,工业区区污水管道8.2公里,灵桂路(桂林洋大道)污水管道0.7公里。

各管径长度分别为:DN300管=17634m,DN400管=8724m,DN500管=3108m,DN600管=2933m, DN800管=3711m, DN1000管=644m。

三、排水设施情况

1、市政道路排水设施共建设79.8公里,其中海滨旅游区36.5公里,生活区14.1公里,工业区11.3公里,桂林洋大道3.1公里,兴洋大道14.85公里。

四、供电供水情况

1、电力设施建设情况概述

桂林洋农场有一座变电站,6条高压出线,高压架空线32公里,高压电缆21公里,箱变压28台,变压器153台,一座开闭所。年供电量约6000万度。

变电站是由桂林洋农场与海口供电局合资兴建的变电站,并由海口供电局管理,变电站有6条高压出线,分别为桂一线、桂二线、桂三线、桂四线、桂五线和海边线,高压出线及其低压线路由桂林洋物业公司管理。

至2011年8月止,安装路灯约1100盏,总投入约510万元。

一、优越的区位条件。

东连东寨港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南部海文高速公路贯通穿过,西接江东组团东营片区,北邻琼州海峡,距市中心区10公里,美兰国际机场4公里,秀英港22公里,东环铁路海口新站14公里,拥有6.8公里连绵优质的海岸线。在建的新东大桥和即将建设的铺前跨海大桥,将为桂林洋地区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

完成旅游、工业、生活区、高校区共1000公顷范围的“六通一平”工程,一座110千伏变电站 ,1万门程控电话 ,污水处理系统工程。

三、丰富的土地资源。规划总面积41.3平方公里,工业开发区、农业综合开发区、海滨旅游区、桂林洋高校区,实际使用土地60523.95亩,水产品加工、生物制药、滨海旅游、科研教育,已初具产业规模 。

四、显著的科研与人才资源优势。高校区总面积11505.6亩,规划入驻8所大学,人口12万人,人才培育基地、产业孵化基地,已入驻4所大学,4所中专,学生4.45万人。

五、政策优势。海口市委、市政府正在拟定有关开发区税收留成、减免、人才引进、社会资本引入等方面的特殊扶持、奖励政策。

海南美好西林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山海度假村

海南台富食品有限公司

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皇隆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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