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编号:PKD-260
  • 国家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八通一平
    基础设施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电子信息
  • 园区地址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星光中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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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供电

蒸汽

通讯

园区介绍

创建于1990年7月,于2000年2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四川省唯 一的国 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面积26Km2,控制性规划面积9.94Km2。开发区位于成都市东的龙泉驿区,距市中心13.6公里,处于国务院批准的成都市总体规划成都市城市向东发展的重点区域,是四川省、成都市对外开放、城市和工业经济建设重点,成都市科技创新、工业结构调整、产业产品升级的新兴机械、电子工业基地,未来的城市新区。开发区地理位置优越,区位优势突出,交通便利,成渝、成昆铁路环绕开发区,成渝、成南高速公路及成龙路、成洛路、外环路、绕城高速公路穿区和环绕而过,距成都双流国际机场30公里。经过10多年的开发建设,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取得了显著成就。土地开发面积达10.25平方公里,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2.3亿元。已建成道路总长30多公里,日供水15万吨,日供天然气80万方,供电总容量12.3万千伏安,电话装机容量15万门。区内有星级以上宾馆10余家,大型商厦10座,综合或专科医院5家,大中专学校10余所。城市综合服务功能配套齐全,已经具备接纳现代化大工业进区建设的硬环境条件。同时,开发区创新管理体制,内设机构精简,办事运转高效,投资者进管委会一道门即可办完一切投资手续。

截止目前,共引进美国、加拿大、日本、港澳台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及国内项目406个。协议资金总额103亿元,到位资金55.8亿元。其中外资项目87个,合同外资总额19831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740万美元。建成投产项目266个,初步形成了以机械、电子、光学制品、新型建材、医药及食品加工为主的产业门类,且发展势头良好。随着进区的一批机械、电子、光学制品、新型建材骨干企业的发展壮大,开发区的效益规模正不断扩大。建区以来,开发区已累计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7.5亿元,工业总产值150亿元,税收5.93亿元,进出口总额8300万美元(出口创汇7930万美元)。其中,2001年实现GDP30.7亿元,同比增长46.2%;工业增加值9.7亿元,同比增长42.6%;税收1.55亿元,同比增长49%;财政收入1.58亿元,同比增长44%;进出口总额1870万美元(出口创汇1033万美元)。

新的世纪,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抓住我国加入WTO、实施西部大开发、成都市实施城市向东发展战略等历史机遇,坚持国务院批复的“以工业为主,以吸引外资为主,以出口创汇为主,致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方针,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效益发展的要求,以创绿色新区,建成都“浦东”为努力方向,发挥优势,优化环境,培育核心竞争力,扩大规模效益,提高经济质量,全面推进开发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力争通过10年的努力把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四川省、成都市工业经济发展的新亮点和新增长点,成为四川省、成都市主要经济增长区域。

按照省、市要求,成都经开区将与资阳市合作共建工业集中发展区,园区产业定位为机械制造、电子电器产品制造、冶金及新型材料、农产品深加工、临空产业等。龙简工业园位于简阳市养马、石盘镇和周家、灵仙乡100平方公里范围内,距龙泉城区23公里;规划区东临沱江、南连石桥镇、西连龙泉湖、北靠龙泉山。

龙简工业区近期规划起步区10平方公里,包括简阳市养马镇田家坝、七里村、田卜村及新路村部分村组,分两期开发建设。中期规划60平方公里,在起步区的基础上,逐步向北拓展。远景规划,在规划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向东、向南拓展,达到100平方公里的建设规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原则,对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国务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可按下述规定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

(一)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是指:

1.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有关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2.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

(二)为了支持和鼓励发展第三产业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举办的第三产业企业),可按产业政策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具体规定如下:

1.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种子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项事业单位开展上述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2.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3.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 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

4.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 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5.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6.对新办的三产企业经营多业的,按其经营主业(以其实际营业额计算)来确定减免税政策。

(三)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2.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

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四)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在国家确定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三年。

国家确定为贫困县的农村信用社在1995年底可继续免征所得税。

(五)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是指: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超过30万元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

(六)企业遇有风、火、水、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企业遇有风、火、水、震严重自然灾害,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七)新办的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达到规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当年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所得税三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 %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所得税二年。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100 %

3.享受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简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

4.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八)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高等学校和中小学校办工厂、农场自身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2.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的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

3.高等学校和中小学享受税收优惠的校办企业,必须是学校出资自办的,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下列企业不得享受对校办企业的税收优惠:

(1)将原有的纳税企业转为校办企业;

(2)学校在原校办企业的基础上吸收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

(3)学校向外单位投资举办的联营企业;

(4)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创办的企业;

(5)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单位经营的企业;

(6)学校将校办企业承包给个人经营的企业。

4.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所办的普教性学校,不包括电大、夜大、业大等各类成人学校,企业举办的职工学校和私人办学校。

(九)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生产企业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残”人员的范围包括盲、聋、哑和肢体残疾。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国家规定的开办企业的条件;

(2)安置“四残”人员达到规定的比例;

(3)生产和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适合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经营;

(4)每个残疾职工都具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5)有必要的适合残疾人生理状况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6)有严格、完善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表一册”(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情况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税分配使用报表、残疾职工名册)。

(十)乡镇企业可按应缴税款减征10%,用于补助社会性开支的费用。不再执行税前提取10%的办法。

(十一)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取得的收入在“八五”期间免征所得税。是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利用自身拥有的自然资源,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旅游业(不包括独立核算的宾馆、饭店、招待所)取得的所得、进行农产品初加工所取得的所得和服务于水利工程自身的建筑业所得,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十二)对地质矿产部所属的地质勘探单位的所得,在1994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十三)新成立的对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 5年所得税的政策,可以执行到1995年底。

(十四)生产副食品的企业在“八五”期间减征或免征所得税。是指:

1.对专门生产酱油、醋、豆制品、奄制品、酱、酱奄菜、糖制小食品、儿童食品、小糕点、果脯蜜饯、果汁果酱、干菜调料(不包括味精)和饲料加工的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2.对新办的某些食品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1年。

3.对专门生产婴、幼儿食品和直接供应大、中、小学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业或车间,其产品不进入市场,实行内部供应价格,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4.对新恢复的传统名特食品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减半征收所得税。

(十五)对新办的饲料工业企业,在1995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税。

截至2000年底,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建设累计投入已达14亿元。“九五”期间的投入为8亿元,较“八五”期间增长33%。开发区已形成了发展工业的较好条件。

道路:已建成宽分别为50米、40米、30米、20米的主支干道总长36公里,已形成开发区与成都市区连接的两条快速通道。

供水:建成日供水2万吨、3万吨水厂各1座,成都市区至开发区日供水10万吨(D1200)干管1条,开发区总供水能力达15万吨/日。

供电:建成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站各1座,在建110伏变电站1座,现有变电容量6.3万千伏安。

供气:建成配气站1座,供气能力达40万立方米/日(现日用量仅8.3万立方米)。

通信:已建成电话装机容量15万门程控交换能力(现实际装机3万余门)。

经开区距成都市区12.5公里,距洪安火车站14.5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28公里,北靠成渝铁路,西邻成昆铁路,成渝高速公路及成南高速公路东西向横贯全境,市区有成渝、成龙两条城市干道与经开区相连,规划建设的成都地铁轻轨工程也将从市中心直抵经开区,经开区所在的成都市龙泉驿区已形成以成渝高速公路、成南高速公路、老成渝路、成洛路、成龙路及三环路、绕城高速公路、成环路为主体的“五横三纵”交通格局,三条公交线路直达成都市区内,具有便捷的交通条件。

已聚集一汽大众、一汽丰田、吉利汽车、银河汽车、川汽颐中、天兴三田、汪氏电喷、云内动力等整车及关键零部件项目百余个,神钢机械、德国海瑞克、普什重机、南车掘进机等工程机械骨干项目10余个。其中世界500强企业16家,上市公司30余家。

招商载体
  • 厂房
  • 土地
  • 楼宇
  • 仓库
成都经开汽车科技园
2022-10-29 11:36:43
201018
0.98
元/㎡/天
成都经开汽车科技园
2022-10-28 10:49:07
201018
0.98
元/㎡/天
新津区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
2022-10-11 15:36:47
2300
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蜀菱智港项目
2022-09-13 16:02:47
1750
新津普兴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
2022-08-26 10:50:42
1750
新津普兴天府智能制造产业园
2022-08-07 14:20:08
1600
0.76
元/㎡/天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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