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
临泉工业园区
编号:IDD-267
  • 物业类型
    企业独栋 企业定制 标准化厂房
  • 主导产业
    绿色食品,纺织服装,精细化工,贸易行业,农副产品
  • 项目地址 安徽-阜阳市-临泉县前进路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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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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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成本价格
配套设施

供水

供电

天然气

供暖

网络

装修

消防

电梯

空调

宿舍

食堂

车位

项目详情

安徽临泉工业园区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核、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园区位于县城东部,北临泉河,南跨S102,西至交通路,东跨界临淮公路,规划面积8.46平方公里,辖区面积18平方公里,下辖两个社区、四个居委会,人口2.8万人,现有各类企业8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6家。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4.1亿元,增加值3.6亿元,财政收入6195万元;2008年1-6月份,实现工业总产值7.54亿,增加值1.95亿元,实现财政收入3987万元。

根据园区总体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园区划分为化工产业区、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区(脱水蔬菜集群、食品加工集群)、服装加工产业区、商贸服务区、居住生活区等八个产业功能区。


临泉县促进外来投资暂行规定
第 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者在我县投资兴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依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促进外来投资暂行规定的通知》阜政办[2007]47号文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来投资者是指临泉县行政区划以外的企业、经济组织或个人。
第三条   凡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符合临泉县“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的农副产品加工、化工、酿造、纺织、服装、医药、建材、高新技术、循环经济、商贸物流、市场建设、旅游开发等产业项目且固定资产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享受本规定的优惠。
第四条   对外来投资者来我县新办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或销售企业除外)。新办工业企业自第4年起至第6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
第五条   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500-1500万元(含1500万元)的新建工业项目,从投产年度起,2年内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15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新建工业项目,从投产年度起,4年内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一次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新建工业项目,从投产年度起,6年内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奖励给企业。
第六条   投资改造、兼并、参股、收购、重组我县原有工业企业达到规模要求的,扣除原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外方投资部分新增的企业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享受本规定的优惠。
第七条   外来投资工业企业享受我县临发[2007]19号《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工业突破四年行动计划的决定〉实施意见》文件的有关奖励政策和激励措施。
第八条   年度用地计划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尤其是工业项目建设。在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用地价格可以执行国家允许的蕞低价格。
第九条   设立“促进外来投资工业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对在我县工业园区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从专项基金中给予适当的支持。(一)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范围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支持的范围为项目厂房、设备、辅助设施。(二)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奖励办法1、凡投资在我县行政区内的企业,2007年10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业项目,根据投资进度,按季度给与固定资产投资奖励。2、项目建设期内,总投资1000-3000万元的(含3000万元),按申报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与5%一次性奖励,奖励期限时间不超过1年;总投资3000-5000万元的(含5000万元),按申报期新增的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给予6%一次性奖励,奖励期限时间不超过1年6个月。3、奖励起始时间为:需要新增土地的项目,自取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的计算;无须新政土地的项目,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政策兑换时间均在项目开工后。
第十条   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对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列入国家或省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优先列入县科技计划项目,县科技经费给予优先扶持。
第十一条   外来工业企业在享受本县所赋予的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一年半内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且正常经营的工业项目,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10万元奖励;一年半内完成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正产经营的工业项目,一次性给予企业法定代表人20万元奖励。
第十二条   鼓励和支持外来企业吸纳我县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县政府协调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定向职业技能培训,由县政府对受训人员给予一定补助。
第十三条   建立健全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外来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服务,安排专人全程无偿配合办公有关手续。尤其要加快土地、规划、换评等审批手续的办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或推进。
第十四条   凡属一个部门审批的项目,需现场踏勘、专家论证、前置审批和转报等事项,有关单位应按照部门在窗口承诺时限予以办理。除此之外的招商项目原则上即到即办,在所需材料齐备的情况下,蕞长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建立点对点服务机制。县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办理外来投资项目的政策咨询、项目谈判及项目建成投资后的全程跟踪服务工作。第十六条   建立优化投资环境机制。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外来投资者的服务承诺制度,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全面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县治理经济环境办公室对外商的每起投诉,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资日内向外商通报协调、处理情况。对外商投诉查有实据的,由县行政监察部门视情节追究当事人和单位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
第十八条   享受本规定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优惠政策的企业,必须依法足额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临泉县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截止2008年6月,县财政已累计投入3亿多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道路15条,33公里;标准厂房56000平方米。现已建成前进东路、建设南路、临化路、交通路、新建路等园区主干道,“四纵四横”道路网络基本形成;正在建设白沟西路、临同路、致富路等6条市政道路;08年计划再开工建设幸福路、现代路、创新路、白沟东路、于王路等五条道路。园区标准厂房已建成6000平方米并投入使用,50000平方米正在建设。目前,园区的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完善,实现了“五通一平”。

园区管委会代表县政府行使县级经济管理权,内设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机构,县国土、建设、环保、公安、财政、工商、国(地)等县直单位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为入园投资企业提供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实行限时办结,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宽松的投资环境。

天祥制衣有限公司
东乾食品
临泉县明鑫制衣有限公司
新峰皮件有限公司
临泉恒达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临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阜阳市益德水泥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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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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