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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
2022
04/13
10:07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力度,更好让企业得实惠、让发展提质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助力企业“开门红”,结合我县企业发展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2022年3月31日前,给予县内金融机构新增投放贷款万分之五的奖励;给予县内市场主体新增1年期及以上贷款利息60%最高100万的贴息补助和实际发生的担保费补贴。(县财政局负责)

二、支持企业引进技能型人才

降低企业招工成本。对企业参加市、县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市外招工招才,按照省内市外1000元/次、省外2000元/次给予补贴。对企业通过其他合规渠道开展招聘,经认定,按当年实际招聘服务费的20%给予补贴,但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在市外设立长丰县招工用工服务协作站,当年为县内企业累计送工1000人以上的,给予3万元-5万元补贴。(县人社局负责)

一季度,新引进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保的,分别按每人600元、1000 元、2000 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引进国际人才享受国内同级别人才待遇。(县人社局负责)

三、加大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

一季度,对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季度与长丰县正式签约的,给予三个月水电费补贴)及在孵科技型企业最高10万元水电费补贴。(县科技局负责)

一季度,对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申报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按项目到账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最高配套50万元;对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按省、市奖补到账资金给予50%配套,最高配套50万元;对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研发平台并挂牌实施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科技局负责)

四、鼓励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收

促进制造业稳定增产。对一季度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1万元;对一季度产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且同比增长5%(含)-10%的,每新增500万元奖励1万元;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每新增500万元奖励2万元。2021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无基数的新投产制造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每新增1000万元奖励1万元,单户企业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县经信局负责)

支持工业项目加大投资。对一季度新开工拿地项目,在3月底前纳入统计库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补助。(县经信局负责)

一季度,政府优先采购县内三首产品,对县内企业采购三首产品的给予15%补助。(县经信局负责)

五、鼓励批零住餐企业促销增收

一季度,对在库限上批零商贸企业(大个体)零售额(销售额)同比增加500万元且增速15%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限上住餐企业(大个体)营业额同比增加50万元且增速15%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县商务局负责)

六、鼓励建筑企业尽快开工复产

对3月底前计划开工的重点项目,施工许可证发放、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等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对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前20名企业和增幅超去年同期前20家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信用加分。(县住建局负责)

七、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生产

一季度,对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主营业收入达2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幅10%以上的,每个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八、 提振文旅消费市场

一季度,对我县文旅企业开展的经县文旅局核定的文化旅游市场宣传营销活动,在省、市、县范围内取得一定效果的,给予营销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县文旅局负责)

九、开展“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活动

一季度,号召广大干部深入企业,送祝福、送政策、送服务,问困难、问计划、问计策。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征求的意见10个工作日内要分解到各责任单位,15个工作日内要予以解决答复或出具解决方案、明确办理时限,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活动开展效果作为营商环境评价的重要依据。(县“四送一服”办、数据资源局负责)

十、加快兑现产业扶持政策

扶持资金优先保障,优化兑付流程,2021年度产业扶持政策力争在3月底之前兑现完毕。本惠企纾困政策在2022年4月15日前全部兑现。(县财政局、各责任单位负责)

202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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