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安徽省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
2022
04/07
15:40

为引导和促进开发区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意见》(六政秘[2020]28号)和《六安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补助办法》(六金[2020]16号),特制定以下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办法。

一、支持范围

本办法所称企业为注册地、纳税登记地均在开发区的企业。

二、奖励政策

(一)企业为上市挂牌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在市场监管部门等级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开发区财政奖励20万元。

(二)企业在境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开发区财政奖励200万元。

(三)企业在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开发区财政奖励100万元。

(四)区内企业按规定异地“买壳”或“借壳”上市后,将注册地迁回开发区并承诺不迁出的,开发区财政奖励200万元;区外上市公司将注册地迁至开发区并承诺不迁出的,开发区财政奖励200万元。

(五)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市财政给予75万元奖励,开发区财政配套奖励75万元。

(六)对在省股交中心成长板及科创板精选层新增挂牌企业,市财政给予15万元奖励,开发区财政配套奖励15万元。

(七)对在省股交中心其他板块新增挂牌企业(发生实际经营收入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开发区财政配套奖励5万元。

三、其他事项

(八)企业享受本办法奖励,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除依法追回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追究直接负责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区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解释。前期制定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刘安开发区管委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印发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
相关阅读